平凉崆峒山大景区旅游总体规划(2017-2020)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公告)
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已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平凉市崆峒区崆峒山大景区旅游总体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平凉崆峒山大景区旅游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崆峒山大景区旅游总体规划(2017-2020)》协调崆峒山和周边地区的统一发展,以崆峒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范围为基础,以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边界为界线,总面积212.45 km2,东起崆峒区甘沟,南依华亭县,西邻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北与崆峒区柳湖乡、安国乡接壤。
规划期限:2017年-2020年。
规划总体定位:以“道源文化”为核心吸引力,文化与传承创新、休闲度假产业构建、生态保护与城乡统筹三位一体推进,打造集文化体验、生态康体、民俗休闲、养生度假功能为一体的甘肃龙头、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文化生态旅游综合体、区域旅游度假地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景区。重点打造崆峒山核心景区、崆峒山旅游综合服务基地区、生态山地旅游发展区、美丽乡村发展协调区、龙隐寺汉唐文化旅游区、崆峒民俗风情展示区、崆峒休闲农业集聚区、滨水休闲娱乐体验区8 个景区和1 个城镇综合服务区,将观光、休闲、度假、演艺、养生、探险等复合型旅游产品和城镇内部服务功能合理地布局于大景区内。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规划评价范围内共涉及的水环境敏感目标为:崆峒水库(弹筝峡)、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地表水体、泾河、养子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南部山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声环境及空气环境敏感目标为规划区内的20个村庄;涉及的环境敏感区有: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崆峒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甘肃平凉崆峒山国家地质公园;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崆峒山古建筑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崆峒山塔群。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规划协调性分析结论
《崆峒山大景区旅游总体规划(2017-2020)》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甘发〔2014〕20号、《关于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甘发〔2013〕3号)、《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2015年3月)等相关旅游政策;符合《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6-2015 年)》、《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大景区总体规划纲要》(2014)、《平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平凉市“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甘肃·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甘肃崆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30)、《崆峒新城•平凉崆峒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发展规划(2013-2030)》、《平凉市崆峒区崆峒养生休闲小镇建设规划(2016-2025)》等相关规划;根据环评要求实施可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环保要求,根据环评要求实施可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3.2水环境评价结论
规划实施运营活动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旅游住宿业和餐饮业产生的生活污水。
崆峒山核心景区、滨水休闲娱乐体验区生活污水由景区吸污车根据游客数量及时吸污清运至山下处理。
崆峒山旅游综合服务基地、崆峒民俗风情展示园、龙隐寺汉唐文化旅游区、城镇综合服务区内埋设了城市污水管网,该区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雨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放。
生态山地旅游发展区、美丽乡村发展协调区、崆峒休闲农业聚集区污水采用分散处理,经吸粪车外运至周边农田做农肥。
3.3大气环境评价结论
从对规划区规划年大气污染物排放分析结果表明,大景区内大气污染主要为燃气污染源、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餐饮基本采用液化石油气,对规划区的影响较小。景区鼓励采用电瓶车、自行车等清洁交通工具,汽车尾气排放呈降低趋势,对规划区的影响不大。
3.4生态环境评价结论
1、区域生态名感性
在规划区范围内:
(1)生态敏感区:面积134.8251km2,占规划区总面积的63.44%,主要为地下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Ⅰ级保护区、草地、林地、水域和基本农田范围。
(2)生态较敏感区:面积62.3229km2,占规划区总面积的29.32%,主要为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Ⅱ级保护区、一般农田等农业区域。
(3)生态不敏感区:面积为15.392km2,占规划区总面积的7.24%,主要为居住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等建设用地范围。
2、规划前后生态环境状况变化
大景区现状的耕地、林地、草地较多,规划中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了调整,具体表现为耕地、草地用地减少,基础设施、旅游设施等建设用地均增加,增量约为100ha。总体土地利用类型不发生变化。规划后,任以林地、草地、耕地为主导。
3.5地下水环境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范围内涉及到平凉养子寨、南部山区水源地。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3.6声环境评价结论
由于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具有波动性,动力设备绝大部分在室内或地下运行,交通噪声影响范围较小,以及本规划中休息区和娱乐区均有一定的距离,总体而言,机动车交通噪声、动力设备房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影响范围较小。
3.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实施相应的环保措施,如中转站防雨、防渗及密闭存放、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等后,大景区产生与临时存放的生活垃圾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四、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论
4.1水资源承载力评价结论
目前平凉市城区供水主要由景家庄、养子寨和南部山区等三处集中式地下水源地和南坡1眼自流井组成,设计工程供水能力为5.56万m3/d,现状总供水能力仅有3.384万m3/d,其中养子寨水源地供水能力为2.2万m3/d,景家庄水源地为1.22万m3/d,其余两处水源地供水量0.464万m3/d。另外,目前平凉市给排水公司在泾河河谷崆峒古镇以西韩家沟村一带勘查新的地下水水源地,水源地设计供水量将达到2.0万m3/d。可以保证崆峒山核心景区、滨水休闲娱乐体验区、崆峒山旅游综合服务基地、崆峒民俗风情展示园、龙隐寺汉唐文化旅游区、城镇综合服务区用水量。规划区用水量占供水水厂的比例较小。因此,水资源可以承载度假区的开发活动。
4.2水环景容量分析
规划区崆峒山核心景区、滨水休闲娱乐体验区生活污水由景区吸污车根据游客数量及时吸污车清运至山下处理。
崆峒山旅游综合服务基地、崆峒民俗风情展示园、龙隐寺汉唐文化旅游区、城镇综合服务区内埋设了城市污水管网,该区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雨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放。
生态山地旅游发展区、美丽乡村发展协调区、崆峒休闲农业聚集区污水采用分散处理,经吸粪车外运至周边农田做农肥。不会影响区内水环境容量,降低区内水环境质量。
4.3大气环境容量分析
规划区内SO2的剩余环境容量为25224t/a;NO2的剩余环境容量为17090t/a。基于污染物总量控制角度考虑,大景区内的SO2和NOx的剩余环境容量基本可以满足旅游活动需求。
4.4固体废物的环境承载力
崆峒山核心景区、滨水休闲娱乐体验区、崆峒山旅游综合服务基地、崆峒民俗风情展示园、龙隐寺汉唐文化旅游区、城镇综合服务区生活垃圾可统筹考虑进行处理,在服务设施建筑附近,规划建筑面积约200 m2的小型垃圾收集站,垃圾待收集后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生态山地旅游发展区、美丽乡村发展协调区产生的垃圾,经乡镇的垃圾转运站,就近送至适宜地点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其余乡镇产生的垃圾,经乡镇的垃圾转运站,收集后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规划区内固体废物的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在度假区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的前提下,生活垃圾对区内环境影响很小,规划区内的生态环境可以承载。
4.5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主要包括旅游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支撑能力。结合本规划实际,本次评价中配套设施环境容量主要指餐饮和住宿的最大接待能力;公用设施主要为电力、燃气的最大供给能力。
(1)餐饮、住宿
根据规划,大景区内规划有住宿餐饮等项目,随着大景区的建设,届时区内餐饮、住宿设施会逐渐完善,但规模目前无法确切估算。
床位数的多少将会限制度假区的过夜游客,餐位数将从某种程度上影响游客数量及旅游质量,但由于大景区市区较近,游客可选择的就餐、住宿余地较大,从这个角度来看,大景区餐饮住宿的接待能力可视为旅游容量的非限制性因素。
(2)电力
根据度假区规划,结合大景区的供电现状,规划实施后,大景区的电力基础设施均可满足需求,基础设施能力足够大。
(3)供排水设施
结合大景区供排水现状,规划实施后,以自然观光为主,不新建大型游乐设施,新增污水主要为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由于乡村旅游度假以游居行为特色的村野旅游形式,污水处理多采用化粪池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供排水基础设施均可满足度假区的需求,基础设施能力足够大。
(4)供热
大景区现有住宿酒店冬季采用空调取暖,暂无供热规划。
4.6社会环境承载力
根据本次环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由于大景区开发会改善该区域生活居住环境、带来商机、带动经济发展,当地居民对开展旅游活动持欢迎态度,因此,从目前分析情况看,当地居民对度假区的开发具有一定的心理承载力。
五、优化调整对策与建议
5.1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根据对规划方案的分析以及征求大景区管委会意见,本次评价提出崆峒大景区旅游总体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及说明,具体见表5-1。
表5-1 崆峒大景区旅游总体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及说明一览表
问题 | 规划措施 | 优化调整建议及说明 |
排水方案不可行 | 1、规划提出各乡镇高差均较大,且污水量较小,规划在各镇分别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一座,以满足本镇区的污水处理需求。 | 1、休闲农业聚集区、生态山地旅游发展区、美丽乡村发展协调区主要为山地,采用小型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不符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该区域人口居住较分散,收集难度较大,且大部门区域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对周围生态影响较大,因采用目前旱厕处理,用于还田。 |
生活垃圾处理措施不合理 | 1、规划提出其余乡镇产生的垃圾,经乡镇的垃圾转运站,就近送至适宜地点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 1、本环评认为乡镇产生的垃圾,经乡镇的垃圾转运站,就近送至适宜地点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大,乡镇生活垃圾应由大景区统一规划收集,送平凉市羊渠沟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
5.2规划项目优化建议
根据本次旅游规划环评“生态优先、确保底线、适度开发”的原则,结合大景区旅游规划布局特点,涉及敏感环境要素和生态目标保护要求以及旅游规划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果,对规划方案确定如下调整与优化的方案。
1、建议优化取消开发的项目
根据实际现场调查,生态山地旅游发展区的涉及保护区实验区,该区域主要以沙棘灌丛、金露梅-绣线菊群落为主。其中沙棘灌丛是阳坡的一种原生植被类型;金露梅属阳性植物,喜光、耐寒、耐旱、耐瘠薄;高山绣线菊灌丛群系喜光,耐寒、耐旱。据调查,该区域基本以原生植被为主,原生植被较为丰富,且此区域受人类干扰较小、且开发基础条件较差,不适合进行旅游开发。本次规划如在该区域建设滑翔、真人CS、野外拓展、露营基地等项目,对生态影响较大,对原生植被破坏较严重,开发后由于旅游人数的增加,生态植被恢复较困难,根据“生态优先、确保底线、适度开发”的原则,本次环评不建议开发该区域,建议优化取消的具体的项目名称及情况见表5-2。
表5-2建议优化取消开发的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区域 | 建设性质 | 所处保护区位置 | 涉及自然保护区名称 |
1 | 滑翔 | 生态山地旅游发展区 | 规划 | 实验区 | 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2 | 真人CS | 规划 | 实验区 | ||
3 | 野外拓展 | 规划 | 实验区 | ||
4 | 露营基地 | 规划 | 实验区 |
2、建议限制(有条件)开发的项目名单
根据所处的环境敏感区特征,建议本次规划限制开发的具体项目名称见表5-3。
表5-3建议限制(有条件)开发的项目名单
区域 | 项目 | 建设性质 | 敏感区 | |||
自然保护区 | 风景名胜区 | 地质公园保护范围 | 水源保护范围 | |||
崆峒山核心景区 | 居士林-弹筝峡索道 | 规划 | 实验区 | 二级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 | / |
“常山下层”遗址 | 规划 | 实验区 | 二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文化展览馆 | 规划 | 实验区 | 二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民俗博物馆 | 规划 | 实验区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望驾坪雕塑 | 规划 | 实验区 | 二级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 | / | |
索道下站扩建景区服务中心 | 规划 | 实验区 | 二级保护区 | 基建规划区 | / | |
水库历史人文点 | 规划 | 实验区 | 二级保护区 | 基建规划区 | / | |
水上游览线路和码头 | 规划 | 实验区 | 二级保护区 | 基建规划区 | / | |
弹筝湖公园 | 规划 | 实验区 | 二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浴丹泉 | 规划 | 实验区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诗词题刻径 | 规划 | 实验区 | 二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泾河苑 | 规划 |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滨水休闲娱乐体验区 | 泾河养生文化旅游景观带 | 规划 | / | / | / | 二级保护区 |
崆峒山大景区自驾游基地 | 规划 | / | 三级保护区 | / | / | |
仙翁垂钓园 | 规划 | 实验区 | 二级保护区 | 缓冲区 | / | |
龙隐寺汉唐文化旅游区 | 龙隐湖(龙隐湿地) | 规划 | / | / | / | 二级保护区 |
对于限制(有条件)开发的项目,对于涉及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项目,在下一步具体项目环评阶段,应专题开展保护区环境影响专篇,并取得保护区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根据专篇要求实施针对性环境保护措施。
对于涉及风景名胜区及地质公园的,应在下一步项目环评阶段编制项目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根据要求实施针对性环境保护措施。
对于涉及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在下一步具体项目环评阶段,应取得水源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并采取相应保护水源的环境保护措施。
3、建议适度开发项目名单
根据所处的环境敏感区特征及项目建设情况,建议本次规划适度开发的具体项目名称见表5-4。
表5-4建议适度开发的项目名单
区域 | 项目 | 建设性质 | 敏感区 | |||
自然保护区 | 风景名胜区 | 地质公园保护范围 | 水源保护范围 | |||
崆峒山核心景区 | 太清宫、弥陀寺、莲花寺、黄帝问道处、天台山铁索桥、桃花坪 | 已建 | 实验区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南台燕飞霞墓 | 已建 | 实验区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崆峒山庄 | 已建 |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中台餐饮服务 | 已建 | 实验区 | 一级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 | / | |
珍珠泉 | 已建 |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崆峒道墙 | 已建 | 实验区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天道石 | 已建 |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混元石 | 已建 |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一线天 | 已建 | 实验区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棋盘岭对弈雕塑、茶棋舍 | 已建 | 实验区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崆峒山古建筑群 | 已建 |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文昌阁 | 已建 |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玉佛大殿 | 已建 | 实验区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问道宫 | 已建 | 实验区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混元阁 | 已建 | 实验区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香山寺 | 已建 | 实验区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 |
崆峒山旅游综合服务基地区 | 崆峒山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古镇停车场 | 已建 | / | / | / | 二级 |
中华崆峒养生地养老中心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崆峒山大景区文化演艺中心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酒吧街改造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古玩街区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五味宫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八卦广场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会议中心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供养中心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崆峒道家客栈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道文化展示中心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中华养生会所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崆峒武馆主题客栈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商务酒店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天乾苑、泽兑苑、火离苑、雷震苑、地坤苑、水坎苑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问道广场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养生民宿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中药植物园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药膳一条街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中医养生一条街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广成大酒店 | 已建 | / | / | / | 二级 | |
崆峒民俗风情展示区 | 平凉原生态民俗文化体验区 | 已建 | / | / | / | 二级保护区 |
对于在生态敏感区内已存在的现有项目,本次环评认为可以适度开发,进行提升改造,但在提升过中应采取相应保护环境保护措施。
4、重点开发区项目名单
本次规划重点开发区项目见表5-5。
表5-5规划重点开发区项目名单
区域 | 项目 | 建设性质 | 重点开发区的理由 | 备注 |
崆峒山核心景区 | 村庄环境整治民宿 | 规划 | 不在环境敏感区域,建设条件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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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河游览步道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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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沟至梁家洼、小山子,连接平泾公路的游览环线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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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峰沟地质遗迹景观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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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水休闲娱乐体验区 | 胭脂花海生态农业观光园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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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山胭脂峡漂流谷生态农业观光园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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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欢乐谷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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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大道文化产业景观带(婚庆基地等)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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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民俗风情展示区 | 崆峒生态旅游度假山庄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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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休闲农业集聚区 | 休闲农业文化广场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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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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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生态滑雪场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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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隐寺汉唐文化旅游区 | 崆峒夜画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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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隐山谷(龙隐公园)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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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隐禅寺及景观区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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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文化博物馆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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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发展协调区 | 月明美丽乡村示范点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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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武村美丽乡村示范点 | 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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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开发时序优化建议
根据以上建设方案、开发时序优化原则,确定本次规划各项目建设方案、开发时序优化建议如下:
本次规划环评建议优先开发表5-5、5-4中项目,待条件成熟时开发表5-3中项目,对表5-2中项目不建议开发。
六、规划方案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本次环评中,针对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造成的水环境污染、生态影响、环境空气污染及工程噪声等主要不利环境影响,根据各主要污染源、污染性质及污染方式,并结合规划区环境功能区要求和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环境保护目标,分别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与减缓措施。重点考虑了对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减缓、水源地水域功能保护,规划区内的生态完整性。针对已建项目现存环境问题,提出了补救性措施;对规划项目提出了预防保护和优化措施。
七、综合评价结论
⑴旅游规划项目的开发极大的改善平凉市旅游的基础设施状况,推动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促进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
⑵在现阶段条件下,建议对本次规划在自然保护区项目进行优化调整,本次规划评价认为在有关保护区功能区划未作调整之前,对自然生态较好的地区禁止开发建设,对4个项目作出不建议开发的优化建议。在做到相关优化调整后,规划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均可通过相应的保护、治理与减缓措施予以降低和减免,本次大景区旅游规划方案从环境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规划评价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与本项目相关的环境影响信息。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
九、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甘肃平凉崆峒区崆峒古镇南门一号
邮政编码:744000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933-8718631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高科红叶城东门电商孵化大厦2002
邮政编码:730020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0931-8682875
平凉崆峒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